他嚼着羊肉哽咽道,“以前胡吃海喝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我他妈吃一块羊肉都觉得简直是人间美味。”
元宝叔有这样的感触并不奇怪,任何人在经历了生死考验与大起大落后,都会有这种重获新生的感觉,甚至连每一口呼吸都是甜的。
听到元宝叔所说的话,坐在另一张桌子的几个人哈哈笑了起来,打趣道,“你们倒是挺有品味的。这魏老九别的本事没有,就是羊肉弄得好吃。你嘴里嚼的那羊肉可是野山羊,别的地方你上哪里去吃?”
“野山羊?”元宝叔用筷子夹起碗里的一块羊肉狐疑道,“就这破地方能有野山羊?”
对元宝叔这个吃货来说,你不和他较真还好,你一和他较真那他就会好好和你说道说道。
并不是把家养的羊往山上赶就叫野山羊,而是一直一来就生活在山里,从来没有被驯化过,充满野性的那种,在元宝叔的眼里才叫野山羊。因此这肉虽然好吃,但听那几个人说这就是野山羊,元宝叔还是表示不信。
一听元宝叔竟然质疑,那几个人不乐意了。一看他们身上的工作服,就知道他们应该是附近哪个工地的工人。借着二两酒劲,几人拍着桌子冲元宝叔嚷嚷起来,“外地人就是外地人,老子看你是从来没有吃过真正的野山羊,所以才觉得这什么都不相信吧?”
“老五,你和他们三个外地人较什么真,就是三个憨包,不用管。我们喝我们的。”
越是小县城,越有自己当地抱团的意识,一般都很看不起或者说排斥外地人。
我们三个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了,还不至于这三人随口说几句话就拍桌子急眼。就在我们准备早点吃完结账赶路的时候,外面哒哒地停下一辆拖拉机,一个腰上别着猎刀的男人从车上跳下来,嘴里叼着一支烟,跑到后面去把拖拉机上的笼子给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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