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游戏·竞技 > 球类运动 > 角色球员之王 > 第163章落入凡间的精灵—艾弗森 (3 / 3)
        在那一年里面还有两届三分王佩贾,和艾弗森同为一队的坎比,骑士队的大Z,导演出上帝之手的小鱼费舍尔,擅长乱枪打鸟的胖头陀沃克,以及号称“联盟第二中锋”的丹皮尔。

        进入联盟的第一年就拿到了全明星新秀赛MVP,年度最佳新秀,场均235的得分,75次助攻,207次的抢断,让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是一名新秀。

        不过说到新秀赛季的数据,艾弗森跟他下一年的状元邓肯比起来,还是稍逊那么一筹,邓肯在新秀年就拿到场均211分、119个篮板和25个盖帽的数据,并进入联盟第一阵容。

        不过这无逊于艾弗森的伟大,任何人去和邓肯比,基本上都要稍逊一筹,能跟邓肯比的只有那些已经消失在岁月长河的巨星。

        即使到了现在,艾弗森也不比科比差,跟穆托姆博搭挡就能杀到总决赛,虽然败于湖人之手,但穆托姆博和奥尼尔是什么差距。

        何况那时候穆托姆博已经老了,而奥尼尔还正值壮年,可爱的小艾,可敬的小艾,虽然最终艾弗森还是离开了那座让他成名的城市。

        但这并不怪他,只怨76人队的管理层太让他失望了,11年的青春岁月全部抛洒在那里,艾弗森已经对得起所有支持他的费城球迷。

        毕竟以他的身体,能在对抗性如此激烈的比赛中再打几年,谁也很难说,全身伤痕累累的艾弗森来到丹佛就是为了总冠军的梦想。

        不要怪他,即使忠诚到极点的马龙最后还是为了总冠军离开了盐湖城,总冠军的魅力是任何一个球员的最终追求。

        飞机开始慢慢地降落,我就要面对他了,我的心跳的越来越快了,紧握的双手也湿透了,如同瞬间喝了数吨茶和咖啡一样兴奋。

        这章之所以没有什么情节,因为我很喜欢艾弗森,写着写着脑海里全是他的身影,最终写出来这篇不伦不类的一章,请大家原谅,这还是我努力克制自已的结果,在我的眼里,他要比科比更适合做队友,透露一下,下赛季主角有可能转会掘金哦,不过到时候是描写主角呢,还是描写艾弗森,很难把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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