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呢?
也许是因为她想去,但她不想让自己知道她想去。
她告诫了自己另一套看起来更合理的原因,因为贝贝还没跟家里提过彭程的事,她不确定彭程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所以她得去。不确定的原因很多,首先他还是个孩子,四岁的年龄差距让她总感觉他们俩个更像母子,更为要紧的是,彭程嘴上的那条口子,即使现在已经看不见了,但它曾经在那里,她是见过的。
约会地点定在一家咖啡厅里,说是咖啡厅也就是个住宅楼一楼改成的小店里,算不得什么有味道的地方,就在凡楼附近,一颗老大的洋槐树下,环境到还暖昧。
在英国生活的人大体都这样严谨,他来的时间刚刚好,不迟也不早,撇下一抹残阳在身后,他看起来很精神。
这个人成熟稳重,又很周到,他会给贝贝拉椅子,在这小城市里,少见的小气质,他的确是个让人欢喜的男人。他穿得像个从八十年代穿越过来的家伙,长风衣的扣子也没扣,微笑着又走到贝贝眼前的咖啡色皮椅上坐下,介绍了自己。
见多了相亲的怪兽,这个男人让她眼前一亮,他谈吐得体,给她介绍了他的许多爱好,最后有一样着实引起了她的兴趣。
他说在国外,人们都用香水,他说那是一种礼貌。
“这是种尊重。”归国华侨的嗓音像绸缎划过一般,让贝贝甚是舒服。他告诉她香水要搭配不同的场合和服饰,为了今天的相亲,他特别喷了这一款。
那是一句很好听的英文,但是贝贝听不懂,她只知道他舌头连着说了一个词,但那和中文的发音不同,她甚至听不出个数。她只记得这男人没有把袖子抻到自己鼻子下面,只是轻轻的晃了晃腕子,那股子淡淡的味道就像找到家了一样飘进贝贝的鼻腔里,好闻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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