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蛋有些像小孩子静不下来,不一会儿就绷不住那份严肃了。此时大长老正为吴斌介绍着眼前的药田,二长老垂手站在一旁微笑倾听着,这毛蛋就凑到了二长老的耳边,低声问道:“请问二长老,你们这里有鹦鹉吗?或者,有凤凰吗?要母的,嘿嘿,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爷到现在,两个本体都是悲催的处男啊!精虫上脑啦!”
饶是两位长老,乃至吴斌,都一直故作严肃认真的模样,也同时被这只流氓鸟给逗得噗嗤一声笑出来了。
笑了好一会儿,二长老才好歹忍住笑,说道:“鹦鹉么,那应该是在南方湿热一带或有生长,在这圣灵谷,却没有啊!至于凤凰,在整个银河系都极少见。”
毛蛋又是失望又是害臊,赶忙躲在了吴斌的身后,许久不敢言语。
以前吴斌只知道毛蛋是一只翠绿色的大鹦鹉,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可自打他夺舍了暗炎赤凰策吉克,正式成为他的灵宠后,吴斌的脑海里便曾自动获得过他的许多信息。
原来毛蛋本身是一只来自美国的军金刚鹦鹉,价格不菲。原主人是北京的一位官二代二世祖,由此学了一口地道的京片子,那时它的名字叫红帽儿,因为它有一个红冠。后来官二代和金朝阳他们发生冲突,酷爱养鸟的鲜族流氓金朝阳把他抢了过来,带着他逃避通缉,一直躲到七十二道梁煤矿,养了他足有四年,为他取名为毛蛋。
金朝阳金朝日兄弟早年一直在北京混,也说得一口京腔,所以毛蛋的口音算是彻底定型了。
由于他前后跟的两个主人素质都不高,每天张口闭口的都是著名的京骂,所以鹦鹉学舌的他能有个什么好?于是在吴斌的心里,就落了个流氓鹦鹉的印象。
军金刚鹦鹉之所以曾被吴斌简单的成为大鹦鹉,实在是因为这种鹦鹉的身长从嘴尖到尾尖能达到六七十厘米长,翼展能达到一米左右,几乎跟鹰一个级别了。毛蛋虽然算是体型小的,却也像一只小母鸡那么大,所以当得上大鹦鹉的称号。这种鸟的寿命极长,能活六十年左右,几乎跟人齐平,所以官二代养他两三年,金朝阳又养他四年,算起来他至少有七岁左右,若是普通鸟,只怕也该进入老年了,但对毛蛋来说,这才刚刚童年而已。
所以养宠物,养一个寿命长的,能有效防止爱宠快速老死的悲剧,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看着才养了几年,感情正深的宠物,慢慢老死,绝对不是一个让人好受的过程。养宠物是为了获得开心快乐,结果获得的是深深的哀伤,似乎就事与愿违了嘛。
军金刚鹦鹉喜欢吃各种新鲜花朵和坚果,它那两瓣儿宽大有力的喙能将坚果轻易啄开,然后用钝舌吸出果肉,所以它若发起脾气来啄人的时候也是很恐怖的。好在这种鸟体型虽大,战斗力虽猛,但脾气性格却比较温和害羞,智商较高,容易接受人的训练,容易和其它飞禽动物友好相处。唯一缺点就是好动,爱吵闹,呱噪,一张大嘴很难闲着,总要有个什么东西不停的使劲啄才好过。好在吴斌成为它的主人后,几乎没有尽到过一天普通主人应尽的责任,没有感受到过多少它的这些坏毛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