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好莱坞,名气大的配角,一般片酬都在三四十万美元左右。比如摩根·弗里曼、艾伦·佩吉、史蒂夫·布西密等等。
而香港一线男演员的片酬,现在都在三五百万港币左右,虽然跟美國的片酬相差不多。但是美國的演员,在演员工会的保障之下,可以在电影上映结束后,依然可以收到数量不菲的版权费用。
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扮演监狱长的演员,至今每年还能够收到一张大面额的支票。香港演员曾茳曾经出演过《007之择日再死》,他就曾经自爆说电影拍摄完几年后,依旧还能够收到演员工会寄出的支票。
这跟香港演员屡屡被拖欠片酬,甚至被人用枪指着去拍戏的待遇,大相径庭。
除了可以享受电影版权分红之外,美国的演员还能够享受医疗保险、法律援助等福利。如果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欺负,就可以向演员工会求助。演员工会会帮演员出头,而且往往能够取得胜利。
而香港的演员,则是要被经纪公司、电影公司合伙欺负,不仅被迫签署十年以上的卖身契合约,而且在收入分成方面也要接受公司的盘剥。
更惨的是,很多时候,还要被公司强迫做些不愿意做的事,比如去陪酒、陪吃饭,零酬劳的参加一些活动等等。
前世,亚视的演员就曾经向媒体吐糟说,表面是被公司安排去内地走秀,其实却是参加富豪饭局。
TVB的艺人也诉苦说,公司经常要他们参加一些商业活动,帮忙做宣传,但通常都没有人工,连服装都需要自备。
如果在好莱坞的话,像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再牛的电影公司,再牛的经纪公司,也不能够强迫艺人做T不愿意做的事。否则,被演员公司起诉、封杀,可不是好玩的。
也因此在美國发展,福利待遇是要优于香港的。所以世界各地的很多演员削尖脑袋,也要去好莱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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