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都市·生活 > 都市生活 > 穿越之娱乐香江 > 2242【约法三章】 (2 / 4)
        这像前世的内地歌坛,算是天王、天后的专辑也卖不出多高的销量,完全是靠走穴来赚钱。

        混得好的开演唱会、歌迷会、见面会,混得差的酒吧、洗浴心、结婚典礼、商业庆典等等。收入同样也是不低的。

        ……

        听完夏天的介绍,在座众人都点了点头。

        现在香港娱乐圈,跟前世有些差别。

        前世香港娱乐圈,明星都是自由身,最多只是跟经纪公司签约而已,跟制片公司是单纯合作关系。也是说,明星不受制片公司限制,跟好莱坞的“明星心制”非常相近。所以那会儿的制片公司是谁火,谁性价高用谁。

        而且那会儿的制片公司也多如牛毛,任谁有点钱都能组个制片公司,拍戏玩儿。如洪京宝曾经狗尾续貂,拍过一部《五福星撞鬼》。是因为一位姓洪的骑师,开了一家电影公司,所以请他们去拍的。

        骑师都开电影公司,也可见九零年代,香港娱乐圈有多乱。也正因为电影公司太多,每家都想用红星拍戏,所以也导致明星片酬越来越高。

        这一点有点像而今的内地的娱乐圈,当红的明星片酬越炒越高,甚至一部戏的收入能超过一亿人民币,简直吓死人。

        而现在,因为夏天推行的是大片场制度,自己签明星自己捧。其他电影公司也群起效仿,也各自选优秀的苗子来自己捧,所以使得明星的经纪约是签给制片公司的。

        这限定了明星的片酬。前世,很多明星的片酬都三四百万港币以,像莉智这样的纯花瓶演员,都敢叫价百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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