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扶持秦诗悦做代理人,就是因为她会日语,甚至可以直接假借日岛人的身份管理公司。
这样至少可以保持下面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归属感,以及减少磨合期。
设身处地的想,若是下面的人知道,老板把他们连人带公司卖给了香江人,除非他们也崇江媚外,心里绝对是有想法的。
而换成同是日岛人做老板,就绝对不存在上面这样的问题。(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千度日岛底层民众的民族情结,和排他行为,这里就不多说了。)
毕竟结合此时的日岛企业制度,还存在雇员终身制的情况,像是招进来的这些员工,只要没有重大错误,都是不可以随便开除的。
若是他们出于民族情结,对公司有所抵触,得不偿失啊。
也因为这方面的顾虑,李文星委托翁卓旭收购这家漫画社,包括唱片公司,电影公司的时候,都是用的林雪莉上次去米国,顺便在避税天堂巴拿马注册好的公司账户收购。
而包括秦诗悦的漫画社社长身份,他自己的身份,都只是这家公司的海外雇员以及合伙人。
这样多加一道手续,日岛人崇拜强者,而米国就是他们认为的强者,替米资公司,日岛老板做事,不仅不会有抵触,反而还会很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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