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就是那种挺…可爱?的民族主义者,具体到商业运作上来,宁愿自己不赚钱,也绝对不便宜外族,人。
否则哪用得着这么麻烦,直接大规模生产,然后按地区招代理商合作。
以魔方在米国表现出的市场潜力,早就赚几千万美金回来。
“可惜这种模式不适合大面积推广,不然魔方卖的会更快。”
“那是当然,华人移民大多就集中在米国东海岸几个城市。”
其实关于魔方在米国的售卖和营销,李文星是有全盘计划的,不过这个时候,也不方便跟林雪莉讲。没看她正在自得自乐吗?还是不要打击她。
“不过这种销售模式,倒是可以大力推广。把他们集中组织起来,让他们去卖其他东西,比如快消品,有空你可以了解一下米国的直销公司。”
“哦?直销公司我知道啊,那边很多直销公司的。我就是受他们启发,才想出用这个办法来卖魔方。可我怎么看,阿星你比我还了解直销?”
听着李文星的话,林雪莉却是大感惊讶,这真是…她之所以知道直销,是因为她亲自去米国做过考察。
可为什么阿星也知道直销?而且明显比她还熟悉的样子,平时也不见他去了解这些东西,连报纸都不看。
注意,此处大家千万别用网络时代的视角,去代入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女主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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