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希望胡姐能为我引荐缅店政服高层,
胡家是从缅店发家,想必在那边有不错的人脉。
缅店的林业资源十分广博,我打算在缅店投资三亿港币,用来建木浆厂、造纸厂、木材厂、家具厂等等。
如果胡姐有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合作。”
这便是李文星的条件,对胡苮来说,完成起来简直轻而易举。
仔细斟酌一下,关于星岛和星语的换股细节,胡苮提出的条件,主旨无非是在套牢星语,并限制他做出妨碍星岛报业的行为。
先说套牢星语,
有道是事在人为,口头约定,甚至是纸面合同,哪怕定制的再详细,依然会有漏洞可钻。
说白了,协议立的再好,最终也是得看双方将来的合作亲密度。
在合作初期,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双方关系肯定是亲密无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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