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面容严肃的男人点点头,转身走出门外,不多时,端着一盘正常规格的盘子进屋,端到了桌面上。
“苏眉?口福不浅呐,第一网就能捞到好鱼,证明咱们以后鹏程万里、富贵荣华,来,大家都动筷子吧。”八叔笑吟吟说道。
江湖中人,吃鱼有吃鱼的规矩,谁先夹第一筷子,夹哪块肉,都得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众人虽然都举起了筷子,但都不敢落筷,笑意盈盈,互相谦让。
孙国雄骤然起身,将筷子准确无误扭断了鱼头,夹到了自己盘里,笑道:“上船前就没吃饭,饿的要命,看到这鱼啊,口水直往外流。既然大家都没什么胃口,我就先吃喽。”
皮条雄这一举动,等于默认了自己大哥地位,众人脸色顿时都变得有些难看。
郑和森清楚,今天再让这胖子出尽风头,以后的澳门就要看大圈帮眼色行事了,于是微怒道:“雄哥,尊老爱幼,这句话你不会没听过吧?八叔还没吃,你凭什么动筷子?!”
字字铿锵,磅礴有力。
往年吃鱼时,八叔第一,郑和森第二,孙国雄第三,看似是简单的吃鱼,实际分配地盘和利润,谁先动筷子,就具有最大的话语权,哪怕受人尊崇的八叔,也只敢朝鱼尾和鱼鳍下手,鱼头,那是江湖头把交椅的盘中餐,虽然没有规定,但是墨守多年的规矩。没想到孙国雄今天敢明目张胆地翻脸,第一个动筷子。
在座众人大多是事不关己,反正吃鱼头这件事,轮也轮不到他们,所以看戏的成分居多。
孙国雄毫无风度地咬着鱼肉,勾了勾肥肉堆积的嘴角,“八叔老了,牙齿都掉光了,只能吃些鱼腹和鱼背的嫩肉,鱼头全是骨头,又不好吃,又没营养,再说会把假牙硌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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