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说要找家人去公安局接人,白天儿的头都晕了!
这事儿整大了……也怪自己,刚才光是惦着把走廊上的地痞都弄走,急了,就下了狠招子,虽然她当时心里就清楚,手里拿着利器威胁人与两个女人“撕逼”之间的区别——在法律上的性质是绝对不一样的!
果然!
这不就真来了!
破坏公众治安!
持械伤人!
即便是没伤到人,这罪名也够自己喝一壶的!
去公安局?
走吧!
只能跟着去了!
她乖乖的低着头,走在警察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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