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恐慌……别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我给你说啊,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版权意识很重要!你胡编乱造我就忍了,干什么,也不能干抄袭的事啊!”
“抄袭?”这次该我莫名其妙了。
“怎么,还不承认?人家都把律师函发到咱们报社了。说你抄袭了人家的文章。小萧,你这么干严重损害了报社的声誉。我有必要慎重考虑你的去留问题。”
“总编,你听我说……”我话没说完,电话就被掐断了。再打回去,总编却不接电话。我连忙打开电脑,刚一上网,就收到同事发来的邮件,里面是一份律师函。
我粗略的看了一番,上面写的是,贵报社某某人的某篇文章,涉嫌抄袭《异闻社》新一期的文章,《异闻社》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后面附了一张文字图片,是一篇文章,内容竟然和我那篇八成相似。
再看人家的出版日期,正好是周风事件的第二天。
看完这些,我心里犯了嘀咕。世上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两篇文章如此相似,而这篇文出版的时候,我还没开写。根本不存在抄袭的问题。那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写这篇文的人,也经历过那晚上的事。
究竟是谁写的。
潇洒哥或者古爷?不可能。他们没那闲工夫。
古爷手下的马仔?这群刀口舔血的家伙,看着也不像啊。
难道是林青青?
想到这里,我摇了摇脑袋,这女人封锁消息都来不及,更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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