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有些不知道怎么和我解释,就和我说了一个甲鱼的故事。
百步和我说,原先有个长得貌美如花的女子,但是嫁给了夫君之后不得夫君疼爱,她夫君在外面又纳个妾,她一时想不开便投河自尽了。
到了阴间她还觉得委屈,告了夫君一状。
但是判官给她列了不少的罪名,她上有老下有下,还有许多的责任,死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于是她反而是得不到申诉,最后判官还给她送到了畜生道,为了能让她偿还了前世的债务,她托生一只丑陋的甲鱼,就在那丈夫家的鱼塘里面。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甲鱼被从鱼塘里面捞了出来,被那女子生前的大儿子给拿了去,交给厨房,活生生的开膛剖腹,最后做成了一锅甲鱼汤,上了桌,给那家人吃了。
甲鱼死后魂魄来到阴间判官处,因为不甘心,问判官,为何要这样对她,要他托生甲鱼也就算了,还要给自己的儿子丈夫公婆,以及那丈夫在外面娶回来的小妾一起吃,这是何道理。
判官说,给丈夫吃,是因为你与丈夫已经有过媒妁之约,答应与他白发齐眉,虽然丈夫没有做到恩爱有加,但其中也有做妻子的责任,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便是这样。
而你中途只因为丈夫在外纳妾,你变寻死觅活,那当初丈夫纳妾的时候,你便该不同意这事。
自己同意了,却又不能忍受,自然不对。
给公婆吃,则是因为你已经嫁进这个家门,本就该好好的服侍你公婆,孝敬他们寿终正寝,你却没有做到,中途放弃了。
而两个子女,是你所生,你生了他们,却不教养,这就是你的不对,让他们失去了别人有他们没有的。
再有那个小妾就更不用说了,纳小妾原本进门之后可以好好享受你的丈夫的宠爱之情,其他可以全都不管,过着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日子,可是她进门你便投河自尽了,给她带来了多少的骂名,侧室逼死了正室,这是多大的罪过,这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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