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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恶狗拦路当如何?坚决清除害群马! (5 / 7)

        大家都知道何是恶,何者不可为,所以,社会制度反而变好了。

        只不过,再懂法,也得执法最高机构的正直维护,朱元璋时代,谁敢执法犯法,直接拉去剥皮填草。只是明太祖一死,后来者便管得越来越松,所以法治就一代不如一代,国家气运也开始走下坡路了。”

        李玉又说道:“李离伏剑的故事,叶公子可听说过?”

        叶良辰摇头:“没听说过。”

        李玉微笑:“这故事比较冷门,我记得也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江雪松女士是一定能背下来的。”

        果然,江雪松投放在这里的虚拟形像,踏前一步,倩手轻扬,未见她张口,但听得清脆语音有如风吹冰棱,说不出的动听:【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江雪松背完这一段,再看围观群众大半都是一脸蒙逼有听没有懂的表情,微微一笑,解释道:【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晋文公时的最高司法长官李离,有一次根据下属汇报的案情,将人错判了死刑。当时晋国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官错判者,如同对待诬告者一样,实行“反坐”,所以李离就把自己拘押起来,准备以死抵罪。而晋文公说:“官阶有高低,处罚也有轻重。这个案子是下面的人弄错了,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我的官职大,没有让给下属一点权我享受了很多奉禄,没有赏给下属一点利。现在错判人死罪,怎么能把罪责推卸给下属呢”说完,不顾晋文公劝阻,伏剑自刎。】

        接着,江雪松感叹:【每次重读历史上有名的“李离伏剑”故事,都感觉令人震撼。

        遗憾的是,历史越往后,自觉守法的当权者越来越少,执法者越来越宽以律己,严以待人;如李离这般铁面无私、主动以身殉法者已近乎绝迹。”

        叶良辰叹道:“但现代的法毕竟已跟古代不同,一言不和,当场击杀B级法官,只怕传出去影响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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