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的视线随着秦玖的目光移动到了高台上,他看到了正在起舞的兰舍,俯下身,在秦玖耳畔低声道:“九爷,兰庭不知你换了容貌,要不要我暗示他?”
秦玖点了点头。
高台上,兰舍终于舞毕,高台下掌声如雷。兰舍勾唇浅笑着施礼后,便退回到了帘幕后。
小个子龟奴不知从哪里蹦到了高台上,大声宣布道:“兰舍公子说,他最是仰慕文采飞扬的文人雅士,还请在场的才子们为他方才这一舞赋诗一首,倘若能技压群雄,便可成为我们兰舍公子的第一个客人。”
今日是兰舍的好日子,所以,今日来逛无忧居的,有小半是好男色的。听到龟奴的话,自然点头称好,但也有几个不太会作诗的表示了反对。
一个锦衣男子忽然一拍桌子站起身来道:“凭什么要作诗,要么用银子说话,要么用拳头说话,作什么劳什子诗?”
无忧居虽是青楼,但却是几个青楼中相对而言比较高雅的地方,当红的妓子们有时候看中的并非恩客的银子和权势,而是他的才华。
如今说话的这个男人,很显然是一个粗人。
这人穿着一袭葱绿色带白点的锦袍,看年纪有二十多岁,面目有些病态,一看就是风月场中的常客,已经被掏空了身子。他气势汹汹地说完,便撸起了袖子,将佩在腰间的刀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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