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里,宋念清确实玩得很开心。
钟秉铮这副男仆装扮,极大地取悦了她,他跪坐在柔软的地毯上,仰头看她,眼神湿润,脖颈上的蕾丝颈环衬得他肤色很白,那对毛茸茸的狗耳朵很好抓。
特别是小狗尾巴,竟然是声控的,会随着声音摆动。
“汪。”
钟秉铮不愧是玩贝斯的,手指灵活。
贝斯是乐队里最性感的乐器,是乐队的无可替代,对于她而言,也是。
直到凌晨,她才餍足地睡去。
钟秉铮搂着怀里沉睡的人,看着她恬静的睡颜,眼底毫无睡意,他低头在她锁骨上轻轻咬了一下,留下一个浅淡的印记。
他呢喃道:“我的。”
第二天,宋念清回到学校,刚下课就被等在教学楼下的沈旭临接走。
他看起来和往常没什么不同,依旧温润儒雅,体贴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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