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两府之间商定好了和离,那接下来的一应流程就很快了。
先列出柳若竹的嫁妆清单,全部返还,还有洗三礼上,镇国公府这边给孩子的田产也一并还回去。
再约定好对外的统一口径说辞:
和离并非柳若竹犯了错,也不是世子宠妾灭妻,而是“柳若竹突生怪病,变得体弱,恐难担主母之责,归宁奉亲。”
此外,就是约定以后各自嫁娶,都与对方无关。
私下约定好了这些类似离婚协议的东西,就可以写和离文书了。
和离文书不光需要世子和柳若竹签字画押,也需国公夫妇签字,加盖家族印章,还要有族老在一旁做中证,一块签字。
一式四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两家宗祠各存一份,后续报备官府需用副本。
随后,还要向宗祠报备,修改族谱。
最后,官府报案,注销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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