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浔把威风喊到厨房,丢给它一块羊骨头。
也不知道是林浔格外招动物喜欢,还是羊骨头太美味,等到林浔要去上班了,威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还是一直跟着。
林浔本来就喜欢动物,更何况是威风这么乖的狗,此时也有些心动:“霍俨州,咱们能带着它吗?”
霍俨州点头:“可以,它会自己回来的。”
林浔连忙把威风拉了上来,用车上的毛巾把它身上的水擦干,盯着它看了好几秒,“我怎么感觉它不是普通的土狗呢?”
威风体型比一般的土狗要大,还这么聪明,眼睛是湛蓝色的,就像蓝宝石一样,有些像后世的品种狗。
霍俨州:“它应该是藏獒的后代。”
藏獒是西北这边的名品狗,传说“九狗出一獒”,真正具有藏獒血统的狗,非常勇猛,对上野狼都不怕。
霍俨州想找个机会和常师长说一说,如果以后他出任务不在家,可以让威风陪着林浔上下班,这样更安全一些。
正想着,脸上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定睛一看,林浔突然离他很近,就像梦里一样……瞬间,霍俨州感觉下腹一热,呼吸也随即加重。
昨天半夜的裤衩子白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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