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迹的意思很简单。
先前遐蝶说,公民大会不是个足够可信的制度,理由是公民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乱投票。
但实际上,公民大会最大的弊端,是没有足够的追责权。
投票者会用脚投票,不重要。
提议者会提出离谱的议题,也不重要。
投票者会用脚投票通过离谱的议题,还不重要。
重要的是,哪怕投票者用脚投出了离谱议题,提议者依旧有不执行的能力。
就像齐迹耍了一通小奇美拉,后者除了边气边吃外没有第二个选择。
就算投票没有意义,那还能不吃饭不成?
对于公民大会,元老院就是这么一个角色。
虽然大部分元老院的成员也是由各城邦公民推举出来的,看似公平,但就像甜咸相争,零食得利的事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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