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议长先生,尊敬的各位同僚——”
他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众议员,詹姆斯·莫里森。
华尔街多年的老朋友,在众议院里一直以‘维护市场自由’著称。
莫里森站在座位上,手里举着那份草案,脸上带着那种刻意营造出来的忧心忡忡的表情:“我必须指出,这份草案中的第七条第四款,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
“第七条第四款原文如下:‘任何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主要股东,在持有公司证券期间,不得通过质押该公司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除非该质押行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完整披露,且质押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证券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各位同僚,这个条款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内部人士过度杠杆化,避免他们因为股价下跌而被强制平仓,从而引发连锁反应。”
“但是——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在剥夺公民的财产权!”
议事厅里响起一阵嗡嗡声。
莫里森的声音变得更加激昂:“一个公司的管理人员,他持有的股票,是他自己的财产,他用自己财产去质押贷款,只要不违法,那就是他的自由,国家有什么权力限制他质押的比例?有什么权力强制他披露自己的融资行为?”
他环顾四周,目光扫过那些议员的面孔:“这是对私有财产权的侵犯!这是对公民自由市场的过度干预,这是……”
“莫里森议员。”
一个声音打断了他。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