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瑶脑中飞快闪过她读过的史料:在宗法社会里,失去父母庇护的未婚女子,其人身、财产处置权往往归于宗族。《大靖律》户婚篇虽有“田产归子女”的条文,但乡间惯例,族中长老对孤儿产业拥有“代管”之权。这“代管”二字的操作空间,足以吞掉两个孩子的全部活路。
“哐当——!”
破旧的木板门被粗暴踹开,撞击土墙,震下簌簌灰尘。
一个身材粗壮、面庞横阔的妇人堵在门口,双手叉腰,三角眼里全是毫不掩饰的恶意和贪婪。
“哟,小贱蹄子还没死呢?”刘氏,原主的族婶,嗓音尖利刺耳,“正好,省得给你收尸了!赶紧起来收拾,张老爷家的花轿明天一早就到!”
张老爷。记忆翻涌:邻村张有财,年五十八,有妻一妾三,性情暴戾,好虐婢妾,前年有个买来的丫鬟死得不明不白,最终也只赔了五两银子了事。在原主模糊的记忆里,那是个身上带着老人味和残忍气息的形象。
“聘礼,三两足银,族里已经替你收下了!”刘氏伸出三根粗短的手指,在苏瑶眼前晃了晃,语气里带着施舍般的得意,“三两啊!够你弟弟吃用一两年了!你这赔钱货,也算对得起你爹娘了!”
苏瑶撑着手臂,慢慢坐起身。身体很虚,是长期饥饿和情绪剧烈波动后的透支感,但意识无比清醒。
三两银子。
按照她刚刚融合的记忆里的物价,约可买中等粳米三石余(近400斤),或粗盐三十斤,或土布三匹。这就是一条十六岁的人命,在这些人眼中的“公道价”。
“我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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