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赵先生,”
王志强笑了,“您不如直接给我个试用机会。谭咏麟先生下周,有个商场演出,全程交给我安排,您看效果。”
够胆识。
赵鑫点头:“试用期一个月,月薪两千。先跟谭咏麟和陈小敏(艺人助理)对接。”
最后一个岗位,是宣传策划。
来的是个二十四岁的女孩,苏小曼。
港大中文系毕业,之前在《星岛日报》,做娱乐版记者。
“为什么离开报社?”
赵鑫问。
“报社论资排辈太严重,我想做点真正有创意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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