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
陈警察举起手,表情像是生吞了个鸡蛋,“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他放下茶杯,茶水溅出来几滴。
在表格上晕开一团湿印子,正好盖住了“籍贯”两个字。
1975年的香港,能背出法律条文的普通市民,比会飞的猪还稀有。
更别说一个,刚游水过来的二十岁“北仔”。
这就像幼儿园小朋友,突然解出高等数学题一样离谱。
——不,比那还离谱,至少高数题还有标准答案。
法律条文背错一个字,意思可能就全变了。
“我读过书,记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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