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咏麟抓耳挠腮:“那我呢?我总不能只在电影结尾,露个脸吧?”
“你演你自己,但有一个关键戏份。”
许鞍华微笑,“电影中段,林晓生调查陷入瓶颈,在酒吧听到那位香港歌手,唱《月光光》。他深受触动,打电话回香港向朋友倾诉。接电话的就是谭咏麟,你在排练现场,背景音是交响乐团试音。你听完林晓生的讲述,沉默几秒,然后说:‘等我开演唱会,把这首歌,唱给两万人听。’”
谭咏麟眼睛一亮:“这场戏好!有连接感!”
徐小凤摇着团扇:“我客串的那位旗袍店老板,可以在电影里,买下林淑贞的日记副本,在自己的店里,办一个小型展览。不为赚钱,只为让更多人知道,有个女孩,曾经那样勇敢过。”
邓丽君说:“那我唱的电影插曲,就用在林淑贞的故事里。用闽南语唱,唱给所有无名的女性牺牲者。”
会议开到中午,框架落定。
散会前,赵鑫问出关键问题:“许导,五栋房子实景拍摄,跨国团队,历史考据,音乐制作,预算多少?”
许鞍华深吸一口气:“最低估值,一千两百万港币。这还不包括后期宣传和纪录片项目。”
食堂里响起抽气声。
1980年,香港一部普通商业片的制作费,通常在两百万到三百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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