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普华永道的审计团队负责人陈先生,以及史密夫律师事务所的王大律师。
气氛,严肃中透着兴奋。
“赵总,各位。”
陈先生推了推金丝眼镜,“经过初步审阅,贵公司过去三年的财务数据,非常健康。1977年营收1.03亿港元,净利润6200万;1978年营收1.28亿,净利润7680万;1979年营收1.52亿,净利润9120万。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百分之二十,这在娱乐行业极为罕见。”
幻灯片上,折线图陡峭上升。
“更难得的是利润结构。”
陈先生切换画面,“贵公司利润来源多元化:唱片销售占百分之三十五,电影票房占百分之三十,演唱会及周边占百分之二十五,版权授权占百分之十。这种结构抗风险能力很强。”
王大律师接过话头:“法律合规方面,贵公司所有艺人合约、版权文件、对外投资协议都相当规范。我们建议在上市前,完成两项工作:一是将‘奋斗者基金’和‘文化保障基金’正式注册为独立慈善信托,以符合港交所,对社会责任投资的要求;二是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特别是电影《民国时期的爱情》,涉及的历史人物素材授权。”
赵鑫点头:“这两项工作,请王律师团队协助,需要什么文件,公司全力配合。”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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