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有人为了掩盖真相,杀了一个证人。
“还有呢?”陆时衍问。
苏砚又翻出一份文件。那是当年那场官司的判决书复印件,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是周国强当年留下的。
“你看这里。”她指着其中一段,“这个所谓的‘证人证言’,就是我爸公司那个高管提供的。他说我爸让他做假账,转移资金。可周国强在旁边批注了——‘此人当年三月已提出离职,五月正式离岗,而所谓的‘做假账’发生在六月,他根本不在公司’。”
陆时衍接过判决书,仔细看了一遍。
“这个批注如果能作为证据……”
“不能。”苏砚摇头,“这是复印件,而且周国强已经死了。就算原件还在,也只是他个人的记录,不能直接当证据用。”
陆时衍点点头。确实,法律讲究的是直接证据,这种旁证只能作为参考。
“但是——”他话锋一转,“有这个就够了。”
“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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