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衍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律所的档案系统。输入权限密码,调出十年前“创想科技破产案”的卷宗索引——果然,所有电子档案都显示“权限不足,无法访问”。
但纸质卷宗应该还在。
他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十七分。
抓起车钥匙,陆时衍冲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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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在地下三层。
深夜的法院大楼空无一人,只有安全通道的绿色指示灯幽幽亮着。陆时衍刷了律师证,穿过长长的走廊,停在档案室厚重的铁门前。
值班的老管理员认识他:“陆律师?这么晚还来查卷宗?”
“有个紧急案件需要参考旧案。”陆时衍递过证件,“麻烦您了,我想调阅十年前的‘创想科技破产案’。”
老管理员推了推老花镜,在登记簿上翻了翻:“案号是不是CJ2013-0487?”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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