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都没有打扰于春。
于春摩挲着曹荣的后背,喂着哭累了的小曹芳,看着手中的放妻书,神色复杂。
曹杰央求坊正见证,跟她和离了。
他买的这个小院子、田地,通过文书赠给曹荣,他立功获得的店铺也直接转赠她,由她代管,日后作为曹芳的嫁妆,而两个孩子由她代为寄养到十六岁。
这些东西是他历年军功累积所得,父母无权干涉。
十年的时间,期望能耗死曹父曹母。
最好的状况是于春带着两个孩子卖了田舍搬家。
这样两个孩子被祖父母、亲叔叔侵害的概率最小。
按坊正的说法,曹杰最大的可能是判流刑。
天底下竟真有这样的父母?
天底下尽然真有这样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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