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写得清清楚楚,
李秀娥,以冥婚敛财,戕害人命,罪大恶极,依律杖八十,流两千里,发配西北充军,永不得归。
李张氏、李大明、李旭东,参与分赃,念其曾受李秀娥欺压,情有可原,从轻发落,各杖三十,监禁三年,罚做苦役。
追缴赃银若干,充入府库,以儆效尤。
李德正看完,抬起头。
“辛苦两位差爷了,大热天的,喝碗水再走?”
衙役摆摆手,翻身上马。
“不了,还得赶路,李村长,告辞。”
囚车动了,车轮吱呀吱呀地碾过黄土路,往村口的方向走。
大明娘扒着囚车的木栏杆,拼命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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