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采办司’,专司纸、墨、笔、刀等一应物料之采买。然凡有采办,其用度几何,必先由计会司量入为出,具贴报备,不可擅专。”
“四曰‘审事司’,此司为进奏院耳目之关键。凡天下各处呈报之消息,真伪难辨,需设专人,以多种渠道勘验、比对,去伪存真,方可录入邸报,以正视听。”
刘靖的目光在这段文字上停留了许久。
这……这哪里是一个闺阁女子能想出的东西?!
这分明是一套微缩版的朝廷官署架构!
林婉所构建的逻辑,处处透着超越时代的智慧。
她巧妙地将唐时“三省六部”中,户部的“度支”之权、工部的“营造”之责、以及御史台的“监察”之能,完美地融入到了这个小小的进奏院中!
“计会司”对“采办司”的财务审核,这不就是最原始的“预算控制”吗?
她是真正将史书上那些冰冷的官制,理解、消化,并化为了可以活用的“经世之学”!
这份纲举目张,这份权责分明,这份制衡之术,足以让天下九成的男子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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