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三儿带来的七八名兄弟,正围着猛虎,口中啧啧称奇。
大虫他们猎过,深知其凶猛。
往往需要三五人,身披铁甲,手持弓弩、长枪等军械,凭着默契的配合才能将其猎杀。
眼下亲眼见到有人赤手空拳打死一头大虫,可想这些人心中何等震撼,连带着看向刘靖的眼神,除了感激之外,还多了几分恭敬。
武夫就是如此,很纯粹,奉行强者为尊。
尤其是魏博牙兵这群桀骜不驯,骄横无比的士兵,你若是没本事,就算贵为节度使也敢杀,可若有本事,让他们心生敬畏,那便会死心塌地跟随你。
在他们眼中,什么狗屁仁义礼智信,都不如拳头大来的有用!
“今日镇上肉食不多,怕是不够寨中的弟兄们分,正好拿这头大虫下酒!”
刘靖双手抓住猛虎前后两只腿,手臂猛然发力,十分轻松的将猛虎尸体高高拎起,放在马车上。
嘶!
这一幕,引得众人又吸了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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