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巨大的利益赤裸裸地摆在面前,什么清高,什么体面,统统被抛到了脑后。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搞出一篇惊天地泣鬼神的文章,把那几百万两银子抢过来!
然而,在这热火朝天、如同菜市场般的喧嚣中,有一个角落却显得格格不入。
那是翰林院藏书阁的最深处,也是最阴冷、最没人愿意去的地方。那里有一张积满了灰尘的书桌,仿佛被世界遗忘。
书桌旁,坐着一个年轻人。
他叫苏墨。翰林院修撰,三年前的状元郎。
和周围那些衣冠楚楚、哪怕抢书也要保持发型不乱的同僚不同,苏墨看起来很……邋遢。甚至可以说,像个乞丐。
他的头发随便挽了个髻,也没用玉簪,就插着根断了一半的木头筷子。官服的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发黄的中衣,上面还沾着墨点。他的眼圈黑得像熊猫,下巴上全是青色的胡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颓废、厌世,却又夹杂着某种狂躁的诡异气质。
此刻,他正拿着一个铜盆,把一叠写满了字的宣纸往里面扔。
火苗舔舐着纸张,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映照着他那双布满血丝却异常明亮的眼睛。那眼睛里没有贪婪,只有一种让人心悸的冷静与狂热。
“苏墨!你疯了?”
一个路过的编修抱着一摞书,看到这一幕,惊得差点把书扔了,“你在烧什么?那……那不是你花了半年心血写的《咏梅百首》吗?你以前不是说,这是你要流芳百世的佳作吗?这可是你的心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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