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财者,不啻重于善牟利者也。】
【苟不谙用财之道,或致身困,乃至罹祸倾覆。】
李兰香这样,算不算是“不谙用财之道”?
为了一个婚礼,要别人有的她都要有,别人没有的她也要有……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过于铺张了。
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了。
人家周强有这个实力,只要人家乐意,花钱让自己的女人开心,这怎么能算是不会用钱呢?
这应该不算吧。
人家的钱是自己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只要有这个条件,怎么来都行。
命书的警告,恐怕不是针对这种情况。
那……到底是在警告什么?
但这李兰香在他的印象里不是贪慕虚荣的女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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