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么做就不是5两银子能解决的了,因为在镇妖尉写的公告上明明白白注明了必须本人到场,还限时一个月。
衙役们该费多大口舌、动用多少关系、操碎多少心思,才能说服镇妖尉网开一面,自己琢磨去吧。反正几两银子真办不了这么多事,不想掏钱还是自己去县城走一趟吧。
这些收入都归县衙所有,镇妖尉除了每个人5两银子的工本费之外分文不取。能弄到多少就看衙役们的本事了,县衙里怎么分配也是关起门来的事儿,和镇妖尉无关。
理论上讲知县、县丞、主簿也不知情,都是下面具体操办人自作主张。即便东窗事发,到时候某个或者某几个衙役畏罪自杀也就死无对证了。只要镇妖尉、县丞不说,谁又能知道内情呢?
那洪涛为什么要冒风险搞这档子事,结果大头还给了县衙呢?说起来也是无奈之举。
他表面上放弃了对范家灭门案的追查,以此换来了1000两白银的封口费,实则还是想查下去,只是从公开转入了地下。
如果不这么做,公开和当地官府、势力对着干,那公事就变成个人恩怨了。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自己吃亏,然后案子还是查不明白。
最主要的是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自己除了这身官服之外在当地的基础约等于零,公开查的难度太大。
狐若木倒是肯帮忙,但他也做不了狐家的主。一旦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程度,谁能保证狐家不会因为自身利益转而与当地官府和大势力媾和呢?
所以想找到凶手,唯一的办法就是表面上与之同流合污,暗地里挖他们的脏根。
等找到了真凶,也别指望对簿公堂,直接想办法弄死完事。既为冤死者报了仇,又痛快了自己的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恶人,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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