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看白骨的体型,很明显不是驼鹿。
安德烈目光在散落满地的毛发上扫视几圈,忽然捡起一团带有白毛的部分。
“是白尾鹿,原来如此,难怪狼群要这么谨慎地开展行动。”
“白尾鹿?”
“对,阿拉斯加是鹿的天堂,驼鹿、驯鹿、麋鹿、马鹿等等,至少有七八种以上的鹿种,白尾鹿就是其中之一。”
“它们体型适中,平时喜欢单独行动,尤其是成年公鹿,雌鹿通常带着小鹿一起生活,觅食的时候会将小鹿藏在茂密的草丛中。”
“它们是种非常谨慎的鹿种,雌鹿甚至会吃掉小鹿的粪便来消灭它们存在过的气息,它们的逃跑速度也很快,反应灵敏,以此来弥补喜欢单独行动的缺点。”
知道林宸对野外生存没什么经验,打造庇护所和做饭相对来说还简单些,但狩猎可是门超复杂的学问,没个几年的钻研绝对不可能精通。
所以安德烈讲解的十分详细,就是为了林宸能尽可能多找到些猎物的踪迹,不至于太早因为饥饿而被迫退出比赛。
他还想多吃几周饭呢!
“这边的狼群可是能捕杀北美野牛和驼鹿那种体重接近一吨的庞然大物的物种,在这种前提下狩猎一只白尾鹿都要倾巢出动,你就想想这家伙该有多谨慎和棘手。”
光看体型,这个倒霉蛋大概也就两百公斤左右,去掉骨骼毛发等不能吃的部位,剩下百余斤,刚好够这群狼吃个小肚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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