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了一天,到了晚间,事情才大致安排妥当了,众人开车返回小镇休息。
回到了乡间古堡,斯特森家族的律师柯尔克兹已经等在这儿有一会了,他准备了十几份合同文件,大部分是房屋租赁合同。
还有几份是委托建筑合同,委托建材购买合同,最重要的一份是怪物湖周边15公顷土地的长期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是给博格-斯特森准备的。
租赁期拟定为20年,年租金4.2万英镑,每隔5年上浮6%,以此类推,一经签署便具有长期合同法律约束力。
这都是事先说好的事儿,冯建平坚持要给租赁费用,博格-斯特森也没有推辞,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别看博格-斯特森是本地的大地主,拥有六千余公顷的土地,可实际上,每年能收上来的田租总计也就不到二十万英镑的样子。
在如今欧共体大市场的情况下,种田放牧都挣不到什么钱,英国农产品价格被法国农场冲击的够呛,农民日子不太好过。
加上开支颇多,平日财政并不宽裕。
斯特森家族作为英国乡下的大地主,家族传承除了大量土地以外,还拥有一些公司的股票,比如生产自行车的菲利浦公司,生产汽车的路虎公司,还有一家生产油漆的当地企业股份,每年的股息很有限。
众所周知
英国路虎公司已经是连年亏损,本地油漆企业的效益也不佳,已经多年没有看到回头钱了,这都是压箱底的股票。
一放就是几十年,时间久到快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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