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黑衣人消失的一刻,压在心头上本能的恐惧,缓缓褪去。
我脚下一软,险些摔在地上,这才发现,后背的冷汗,已经将衣服彻底浸透。
我急忙起身,扛起李二牛的尸身,用着这辈子最快的速度,朝着村口快速狂奔。
麻蛋,哥们现在还不能死。
得想办法帮冥珂他们报仇,之后怎么着都行。
我甚至不敢回头,不敢去想那个黑衣人,会不会就藏在身后的黑暗中,甚至,他没有离开,而是一直在跟着我。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字。
逃!
哥们头一次知道人的速度,能有如此之快。
在动用体内的力量后,我的速度简直跟汽车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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