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我立即蹲到背包旁开始翻找,同时说:“南瓜,你照顾郝润,我出去溜一圈!”
南瓜顿时一惊:“干哈啊川哥?你…你不是真要把……把法螺给……”
“咋可能?”
我将背包提到他面前,让他看了看我打算卖的东西——金印。
法螺肯定是不能卖的。
不仅仅在于亏,更在于皮草湖人多眼杂,这玩意一旦见光,说不定会直接给我们招来杀身之祸。
相比之下,金印就要好一些。
虽然也有危险,但只要把字剜掉,再用匕首切碎应该就没啥问题了。
毕竟在这种地方,我也不打算卖多少钱,能换顿饭,搞个帐|篷毡包啥的过一宿就行了。
不料听我这么一说,南瓜赶忙按住我的手:“别呀川哥!”
“你不说这金疙瘩能值三四十万呢么?毁了多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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