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郎把纸笔拿去给周小志。
“是,多谢客人抬举!”周小志激动得颤动,很认真的算着账目,又作出一首小诗来,呈给秦小米:“奴做好的,请客人过目。”
秦小米接过,敷衍的看了看后,继续搞事儿:“你这账目做得不错,小诗也作得挺有意境,跟小文是不相上下,可我家已经买了三十一个奴仆,顶多会再买一个,这要我怎么选?”
周嬷嬷立刻道:“客人,选小文,他是个有情有义的,是身陷危难也愿意拿出金裸子帮我们,买了他,客人家定能得到一个忠仆。”
周小志终于忍不住了,哽咽质问周嬷嬷:“娘,周小文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你竟偏帮他至此?!”
周嬷嬷:“小志,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娘,就不要跟小文争……先来后到,客人先看上的是小文。”
只要保住了少爷,少爷就能拿到私藏的钱财,让大家伙过上好日子。你不懂就不要来坏事儿!
周小志更加愤怒:“娘,周小文之所以能被选来见客,是因着他吃得饱,而我因着把粮食、把衣服都给了他,着凉起了烧,这才没被选来见客!”
周小志不明白,明明是亲娘,怎么就不扶他这个亲儿子,反而去扶隔着肚皮的周小文?
难道,就因为周小文用几个金裸子笼络了看管他们的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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