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女容貌普通,规矩生涩,不通笔墨。
莫说是皇后母族的国公府,便是寻常官宦之家,也不可能娶她回去。
她根本担不起一府主母的责任。
有知情人说,这门婚事是国公夫人在闺中时,与对方母亲定下的。
后来那女子与人私奔,生下了此女。
既然想要心中的情爱,抛弃父母家族,何故还要让女儿来宁国公府强求这段婚事。
好事都让你们母女占了是吧?
人怎能既要又要呢?
太贪心,最后可是什么都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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