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魏晋和保罗相视一眼,倒也没有隐瞒,将合作方式娓娓道来。
这份合约是由顶峰娱乐和华纳签署的,当然,全程都贯彻着魏晋的意志。
按照合约,《小丑》的版权租借期限为五年,即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
无论开发与否,顶峰娱乐每年需要向华纳支付200万美金的版权费用,并且在开发项目上,后者享有不低于20%的投资份额。
衍生产品和周边收益,不受版权租借时间限制,双方按照投资份额分配。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版权租借费用并不高,更像是华纳保留体面的一种方式。
至于说投资份额,是华纳这边要求加上去的,以保证自身利益。
毕竟好莱坞六大也不是傻子,魏晋自出道以来,操盘的所有项目,就没有亏损的。
既然他能提出租借方式,那就必然是看好这个IP所带来的收益。
这个道理喇裴康显然也明白,是以尽管还没看到剧本,项目也还是空中楼阁,但这位中影董事长却直接表示,希望能在这个项目上继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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