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别说雷闪球,只怕他想要一座城,就能轻而易举。
思及此,他的脸色终于和缓不少。
他重重吐出一口气浊气道:“你这个主意倒是不错,但是成功的机率能有多大?盛京城的百姓不是都传他离王宠妻如命?”
程菲菲自信的扬起唇角:“再宠也不过是生过孩子的妇人而已,我打听过了,她生子的时候,用了剖宫术,肚子上有老长一块疤的!”
程锐听的皱眉:“有疤?离王还对她宠爱有加?他就不厌恶吗?”
程菲菲沉吟:“那是离王没有遇到更好的,我自小是在花骨朵里面泡出来的,我的肌肤有多细嫩,那是无人能敌,只要被离王看到,我就不信他能挪动脚!”
提起这个,程锐倒是清楚。
他这个女儿,打小就喜欢泡花瓣浴,甚至还有一个癖好,那就是用马奶兑水滋养肌肤。
还别说,真就皮肤吹弹可破,光滑照人。
思虑片刻,他面色阴沉的来了一句:“我如花似玉的女儿看上他,还真是便宜了离王!”
程菲菲伸手给他斟了一杯茶安抚:“父王,话不能这么说,离王样貌也很不错,女儿嫁给他心甘情愿的!”
她顿了顿又开口:“当然,我也是为了能拿到雷闪球的配方,终究,我是你的女儿,一颗心始终向着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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