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克雷格为恩斯特找来的保姆刘慧英,一个从小随父亲移民的御厨后代。
据她自己说,她家祖上从乾隆爷那会儿就开始在宫里当御厨,妥妥的皇室干饭人,家族伺候过大半的满清皇帝,这履历,简直能写成一本清代御厨史了。
六十年代的时候吃不饱饭,正好美利坚这边有一个开饭店的族亲,就通过关系给她们一家带到了旧金山。
她父亲是大厨,她则是帮工,顺便继承了家族的传承。
不过很可惜这个亲戚的儿子不着调,赌博把饭店都赔了进去,她也就辞职离开了。
“我发誓,我从来就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食物,让我有些迫不及待了”。
一开始克雷格并不觉得刘慧英能让恩斯特满意,选她不过是因为对方中餐厨师的身份。
找了这么多保姆,每一个都因为口味不合口被挑剔的恩斯特pass掉。
得知对方家族以前是给皇帝做饭的,克雷格就让刘慧英做两道菜试试。
然后试试就是是,他没有想到一个马铃薯居然能做的这么好吃,比炸薯条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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