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为救金爷而死,这件事情必定会成为金爷心中永远的一根刺,每每想起,都会疼痛不已。
我和金爷慢慢向前走去,边走边问:“金爷,你是怎么跟小龙认识的?”
金爷苦笑了一下:“跟上次救你和小东北差不多,那天晚上我也是刚刚从码头回来,正好撞见小龙被一群人追杀,当时小龙已经被逼进了一个死胡同,对方提着钢管和砍刀,十多个人,小龙浑身是伤,必死无疑。
当时我也是侠肝义胆嘛,不忍心看着一个年轻人死在我面前,于是就单枪匹马救下了他!”
说到这里,金爷的脸颊微微抽搐了一下:“但是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远比救你们惊险。因为那个时候,我在江湖上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我想阻止他们,但是对方不买账啊,还威胁我,说我要是多管闲事,就把我一起砍死。
呵呵,你想想,金爷我是啥子人,吃软不吃硬的人,你跟我好好讲道理,或许我还能跟你讲道理,但是你要跟我来硬的,我只能比你更硬。
反正吧,过程我也记不清了,当场就被我重伤了两个,对方有个带头的,半只手都被我砍来吊起囖,他们就害怕了,跑了噻!”
金爷说的轻描淡写,但是我却听得惊心动魄,虽然金爷没有细讲经过,不过我也能脑补出那场激战的画面,个头矮小的金爷一个人面对十多个混子的挑战,过程肯定是艰难的,但是金爷最后竟然赢了,不说金爷的战斗力如何爆表,就光是金爷敢往那里一站,以一敌十,面不改色,气场就已经赢了。
现在看来,金爷能够拥有今天的江湖地位,也并不是偶然。
我之前也讲过,我刚开始对金爷并不感冒,觉得他就是山城的一个老流氓,大地痞,但随着了解的逐渐加深,我对金爷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观,我很仰慕金爷身上那种袍哥人家的气质,那是一种男人独有的霸气。
但这种霸气,普通人也是没有的,需要经过无数次千锤百炼,无数次生死考验,我自问自己距离金爷的境界都还差上一大截。
金爷背负着双手,继续说道:“那晚其实我也负了伤,后背有条刀疤,好几十公分呢,现在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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