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我如期实施了我的复仇计划,我用我自己发明的激光高射枪,杀了那空降的校长和他那位高权重的父亲,然后,乘坐我早就准备好的飞行器,逃离了矮人族。”戴维斯道,“我先去了比蒙一族,在那里待了20年,用了10年的时间,我和其他叛逃矮人族群的人,帮他们发明了一些战斗性的工具。
或许是他们身体比较强壮的原因,在他们拿到这些战斗工具之后,便没有再继续深入研究,后来10年就这么一直呆着,这期间,他们对我们一直很礼待。
他们生活在极北平原,气候干燥,但很冷,而且吃的食物也很简单,能做熟就不错了,就别说什么烹调技艺了。
在那儿出不上力,每天只是吃吃喝喝,而且吃的东西味道很一般,所以,我就厌倦了那里的生活。
在和比蒙一族上层几次告别之后,他也就让我离开了。
由于我小时候跟着我祖父来过一次你们国家,那时候你们虽然贫穷落后,但对我们还是非常友好的。
而且,那时的领导对外非常的强硬,没有人敢入侵你们国家,另外,你们国家也非常大。
基于这几点,我想,你们这里应该是安全的。
可我来了之后发现,你在这里不止安全,也早就发展起来了,人们依旧对我很友好,5年前,我便在这落了脚。
我有两个合作伙伴,一个是精怪,一个富商,我若是有什么麻烦,那东方精怪会帮我解决,我发明、改进出来的东西,通过富商卖到海外,他会把属于我那部分分给我,所以,这5年的时间,我过的非常的滋润。
从一年前,矮人族便找到了国内,那个时候我在南方,如果不是我跑得快,那次很可能就丧命在那些禽兽的手里了,但矮人族并没有就此放过,还在继续寻找,他们知道我的身高和相貌,我这身高又这么特殊,我估计很快就会确定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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