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谭北特地到县城请了个会写字的老先生,以10块面包的费用,委托他在村里空地上摆了张木桌。
备好笔墨纸砚,给每个前来的老农书写赠地契书。
谭北则站在边上,在每份契书写上自己的名字。
虽然昨晚已经口头答应村民,但作为现代人,谭北下意识中还是觉得只有写在纸上的东西才具有法律价值。
领取到赠地契纸的老农们,将契纸在阳光下翻来覆去的看着,边看边傻笑。
虽然契书上面的字他们一个都不认识,但他们坚信谭北不会骗他们。
毕竟这地本来就是他的,何必费这个功夫?
当签下最后一份赠地契书后,谭北的地又变回最开始的那10亩。
但他丝毫不担心答应交给县衙的税款。
只要有骨粉的存在,1亩地的收成便可以无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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