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芬认真思忖一会,才回道:“可以先答应对方的条件,华星可以给他机会,如果扬名,对于华星而言多了一位当红歌手。”
“那版权的事呢?”
“先谈买断,如若真不行,那就稿酬+共享版权+录音版权买断,只不过....”
这是巨头唱片公司与顶尖词曲家最常见的合作模式。
只不过如此一来,就得牺牲一部分利益。
比如,机械版税分成,也就是唱片销售分成。
黄霑和顾家辉目前跟TVB就是采用这种合作模式。
经两人创作的歌曲,华星和TVB要给到百分之10到15的唱片利润分成。
当然,现在的陈文彬还没有这个资格享有这种分成。
陈舒芬指的是另外一种,表演版税分成。
1979年,为了维护作曲作词人的权益,香江成立作词及作曲家协会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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