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标等官员不大理解。
不就是一个称谓吗?
顾炎武、黄宗羲却知道,这其中的重大意义。
这个原则的潜台词,就是否定了‘以天下奉一人’啊!
只要朝廷有了这样的提法,也就有了理论的依据,从中做出无数为民争利的文章……这里所说的民,是真正的小民,不是东林党人所说的士绅、富商。
云逍接着说道:“第二个原则,每个人向国家缴纳的税额,是一定的,但不是专断的。”
什么意思?
封建王朝的编户民所缴纳的税,不一定是纳税的一部分。
可能是一家人收入的多半,甚至是全部。
更有甚者,全部的收入都难以缴纳赋税,只能卖儿鬻女,老人‘痛哭流涕盼早死’来免除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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