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拐卖孩童,不仅违背天地之性,而且会让人破家。
在封建王朝,破家再往前一步,就是灭国。
哪个皇帝敢拿这种事开玩笑?
从汉朝起,对人贩子的惩处,一直都是比照酷刑的最高上限。
汉朝,磔刑。
唐朝,绞刑。
元朝,杀无赦。
大明,首犯凌迟处死,从犯杖100、流放,子孙后代永世都要居住在流放地。
地方官府若是不作为,按照从犯来对待。
团圆会如此猖獗,把扬州的官员拉出来排队斩首,都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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