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亦可做了这一切心情很好,哼着歌去吃早餐。
粥很好喝。里面的白果很粉,乌鸡也是去骨的,虽然有药材味儿,但是并不违和。
程亦可喝了两小碗儿,又盛了半碗,才刹住车。
她突然意识到,大佬做东西太好吃,自己会长胖的。
程亦可坐在餐桌旁,她微微仰头就可以看见上面的徐菓,虽然围栏遮住,只剩一个黑色的脑袋。
此刻,那个粉色的小兔子发夹格外显眼。
他好像很忙,敲键盘的声音没停过。
“哥哥!”程亦可叫他。
徐菓闷闷地“嗯”了一声。
程亦可:“你什么时候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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